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-體育組|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4年8月11日臺教授體字第1140101230B號書函及 體育運動精英獎獎勵辦法辦理。
二、為表揚我國參加國內或國際運動賽會成績優良之運動選 手、團隊與其有功教練,及對體育運動有特殊貢獻之個人 或團體,教育部每年辦理體育運動精英獎評選及表揚。
三、旨揭評選事蹟期間為113年10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, 預計於11月公布入圍名單,12月舉行頒獎典禮。
四、送件方式:填妥推薦表(個人、團體)且完成核章,附相 關證件及佐證資料影本,於信封註明「114年精英獎」及於 收件期間送達(郵戳為憑),同時將推薦表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,始完成送件程序。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收件地址:10489臺北市朱崙街20號10樓。
(二)收件人:「體育運動精英獎」許立佳小姐。
(三)電子信箱:kellyhsu@mail.sa.gov.tw,主旨請註明 「114年精英獎」。
(四)聯絡方式:電話:02-87711739,傳真:02-27520200。
五、114年體育運動精英獎實施內容及受理推薦事項(含推薦表)相關資料各1份,請於114年10月1日(星期三)前推薦送件,以郵戳為憑送件時確認推薦資訊皆已填妥,受推薦者並應於推薦表上簽名以表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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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2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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