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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

活動計畫與競賽辦法

113學年度第2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-體育組|

說明:

一、依據「臺北巿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發給辦法」辦理。 

二、體育獎勵金申請書相關作業繳交表件說明如下: 

(一)請按照申請書範例依序排列,並用燕尾夾於左上方固定 成冊,未依照申請書範例排列之學校,將不予審查並退 回原申請學校。

(二)選手、教練及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表須核章,核章後資 料應併同申請表電子檔一併提供。 

(三)戶籍證明:「選手」請檢附最近一年(自113年8月1日之 後)個人戶籍謄本正本(不可省略記事)或新式戶口名 簿影本,以利初審作業,未檢附者,不予以審查。

(四)賽事成績證明:113學年度第2學期(自114年2月1日至 114年7月31日止)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 狀或成績證明影本。 

(五)賽事秩序冊:請彙整封面、競賽規程、分組表及隊職員 名冊(隊職員及教練姓名)等佐證資料。 

四、申請作業程序如下: 

(一)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於114年8月22日(星期五)前將選 手、教練、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表(含佐證資料)送至學務處體育組。 

(二)將申請表電子檔(excel)以電子郵件傳送至各組承辦人 信箱,始完成申請程序,完全中學部分請將國中組及高 中組申請表件分開辦理,逾期不予受理補件。 

五、各組初審學校聯絡窗口如下: 

(一)大學及高中職組:麗山高中張光宗主任,電話: 26570435轉400,電子信箱:scott@lssh.tp.edu.tw。 

(二)國中組:中崙高中郭志強秘書,電話:27535316轉101, 電子信箱:detcg02@gmail.com。 

(三)國小組: 

1、東區:忠義實小蔡綠麒主任,電話:23038752轉220, 電子信箱:detcg03@gmail.com。

2、南區:龍山國小吳今妙老師,電話:23082977,電子 信箱:detcg04@gmail.com。 

3、西區:長安國小郭姿伶組長,電話:25617600轉123, 電子信箱:detcg05@gmail.com。 

4、北區:芝山國小陳泰源組長,電話:28316115轉233, 電子信箱:detcg06@gmail.com。 

六、倘有學校欲提出補申請作業,僅得補申請前一學期(即113 學年度第1學期)之體育獎勵金,且仍應於申請期程內提出 申請,俾維護學生權益。 

七、考量獎勵金發放之精神為獎勵本市績優運動選手、教練及 學校,各核定盃賽皆以核定最優級組(甲組)為原則,另 全國單項運動競賽之核定賽事並依據教育部公告之升學指 定盃賽進行修訂,惟部分全國單項運動競賽辦理之組別非 最優級組,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,因恐與獎勵金發放 精神有違,不予核定。 

八、各校如有下列相關情事,本局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 

(一)未依期限提出申請,致影響申請人權益者。 

(二)所附申請資料(含佐證資料),有偽造資料情事者。

(三)已獲核發獎勵金者,惟經查實不具備獎勵資格,除撤銷 其獲獎資格外,亦須追繳獎勵金。 

九、檢附全國性錦標賽及全國性國小單 項運動競賽項目表(新版)、體育獎勵金額對照一覽表、 體育獎勵金申請書、體育獎勵金申請表、臺北巿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發給辦法各1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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