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-教學組|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3年8月26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32602625號函 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地方特色歌謠傳唱風氣,培養在地音樂藝術人才, 該部委請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旨揭歌謠創作比賽,希 冀參賽者透過擷取各縣市文化元素為內涵,創作地方特色 歌謠,以達傳承、發揚、創新及深化本土文化認同之目 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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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9-0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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