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-資料組|
臺北市(以下簡稱本市)所轄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私立高中職在籍之學生,且符合下列條件者(身分為國小學生者):
(一)低收入戶。
(二)中低收入戶。
(三)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下者(不含家戶年利息收入),且年利息收入應低於2萬元以下。
(四)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者
(五)家庭情況特殊無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,經班級導師及學校評估認定經濟困難需協助者。
(六) 具其他身分(如原住民、身心障礙者、軍公教遺族)
請於9月5日(一)前填妥明湖國小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經導師簽名後送交輔導室,以利後續審核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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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8-0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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